鄂倫春族是我國56個民族中人口較少的民族。鄂倫春語稱山頂和臺鹿為“鄂倫”,稱人為"春",故 “鄂倫春”意為住在山嶺上的人們或使用馴鹿的人們。大興安嶺東麓的呼倫貝爾市鄂倫春自治旗的鄂倫春人多以狩獵,飼養業和種植業為生,其民俗有: 1、楚倫昂嘎:是鄂倫春人定居前往的屋,也稱“斜仁柱”;2、樺皮用具:是鄂倫春人完整保留了中國北方的樺皮文化,他們使用樺皮制作的生產、生活和日常用品。如:“阿參”(碗)、“阿汗”(盆)、“木靈開依”(木桶)、“昆際”(簍)、“奧沙”(針線)、“阿達瑪拉”(箱子)、“鐵克沙”(斜仁柱的圍子)等,上面都有彩色圖案,適用美觀。
鄂倫春族的禁忌:鄂倫春人禁忌很多,如烤肉,煮肉時不能用刀子捅火,更不能往火上倒臟水、吐口水,以免觸犯火神;劈柴不能劈得過長、否則要拖延打獵的時間;不能叫祖先和長輩的名字,回避說別人的名字,夫妻間也不能叫名字;家人出去打獵時,小孩不能玩捉迷藏,否則野獸也會躲起來,家人會獵無所獲;吹狍哨誘獵到狍子,不能割斷脖子,否則以后就引誘不來狍子。
鄂倫春族在每年的正月初三都要舉行射擊比賽為主要內容的體育運動。